關 鍵 詞: |
兩願離婚;夫妻財產制;日常家務代理;親權行使;親權協議 |
中文摘要: |
本文例題主要目的在於探討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結婚之要件為何、未成年人婚後之親權行使及離婚後之行為能力。即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結婚之效力如何?二人於婚後如何約定夫妻財產制及其約定之效力為何?於生育子女後,未成年之一方能否單獨行使對未成年子女之親權?夫妻之一方因日常家務代理所生之債務,應如何負責清償?二人兩願離婚時,未成年之父母一方,就其共同子女行使親權之協議,應否需要得其父母之同意,抑或自行為之,始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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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爭點 貳、問題解析 一、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結婚之效力如何? 二、夫妻之一方未成年者,單獨與成年之他方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之效力如何? 三、夫妻一方未成年者,對其所生之子女能否單獨行使保護教養之親權? 四、日家務代理與家庭生活之關係如何?未成年之夫妻一方,因日常家務代理所生之債務,應如何負清償責任? 五、未成年之夫妻一方,於兩願離婚時,能否單獨與成年之他方協議由何人對其子女由行使親權?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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