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難民;專案處理;政治庇護 |
中文摘要: |
日前香港反送中爭議再起,不少港人尋求於我國政治庇護或難民認定的可能性,惟無論是難民地位公約或我國難民法草案均將難民主體限定於「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而依我國憲法及國籍法之認定,無論是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均屬我國「大陸地區」之國民 。姑且不論此一國民地位是否符合政治現實,但從文義上遂衍生出(分裂國家中)具有本國國籍者是否仍得適用難民法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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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人道保護與難民法制 貳、以德國庇護及難民法制為借鏡 一、針對東德難民及德裔移民的人道保護 二、不同層次與保護類型的德國庇護與難民法制 參、針對非自由地區之大陸及港澳地區人民的人道保護 肆、移民法與難民法制的交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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