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依專門經驗法則而得事實之證明與鑑定中立性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玠鋒
出版日期: 2019.09.28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376 期/19-32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1332
下載點數: 4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玠鋒
關 鍵 詞: 鑑定人經驗法則證明預斷禁止原則程序權保障秘密保持命令
中文摘要: 鑑定人之法律地位與證人有其不同之處,鑑定人除了具有證據方法的意義外,亦具有輔助法官的角色功能,可說是法官的輔助者;從而,鑑定人如法官一般的公正、中立,甚為重要。本文先從證據方法上證人與鑑定人之區辨說明鑑定人之中立性;其次,對於具專門知識經驗者之證人地位與鑑定人地位有所分析;進而以真品或仿品的證明為例,分析「人的中立性」或「意見中立性、可信賴性」的確保機制,以及如何在訴訟上更公平地保障當事人之程序權與防禦權。

目  次: 壹、現況與問題之所在
貳、從證據方法上證人與鑑定人之區辨談鑑定人之中立性
參、依專門經驗法則而得事實之鑑定問題-以真品或仿品之證明為例
一、經驗法則的證明
二、具專門知識經驗者之證人地位與鑑定人地位
三、真品或仿品之鑑定中立性與當事人之程序權保障
四、鑑定意見的評價
肆、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玠鋒,依專門經驗法則而得事實之證明與鑑定中立性,台灣法學雜誌,第 376 期,19-32 頁,2019年09月28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