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境外證據;境外文書;傳聞證據;傳聞例外;刑事司法互助 |
| 中文摘要: |
隨著地球村的形成,於刑事司法,對於境外證據的取得與證據能力,已屬不可避免。惜因台灣的國際地位,再加以本身法制的缺陷,致使境外證據的認定,一直處於法院各自認定的狀態,致為人所詬病。本文即從現有的法律規範檢討為出發,再輔以類型化的區分來試圖找出問題,並以這幾年極受矚目的頂新豬油案,來反應境外證據的證據能力於認定上的恣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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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刑事司法互助的法規範 一、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 三、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參、境外取證的類型化及其證據能力 一、境外取得證嚴的證據能力 二、境外的鑑定報告 三、境外文書 肆、頂新豬油案的境外舉證之證據能力 一、爭點 二、境外證人的供述筆錄 三、境外文書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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