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洗錢防制;打擊資恐;資訊共享;技術遵循 |
| 中文摘要: |
國際間鑑於毒品犯罪所獲得巨額利潤和財富,使得犯罪集團能夠滲透、腐蝕各級政府機關、合法商業或金融企業,以及社會各階層,因此 1988 年維也納會議時,訂定「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公約」(簡稱維也納公約)即要求締約國立法處罰毒品犯罪的洗錢行為。七大工業國體認到毒品犯罪所涉洗錢行為,對於銀行體系與金融機構產生嚴重威脅,於 1989 年之高峰會議中決議設置「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 FATF),該組織成立於 1989 年,總部設於法國巴黎,現有 37 個會員,旨在打擊國際洗錢犯罪,設立相關規範與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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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FATF 建議的技術遵循和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制度 一、FATF 之第三輪相互評鑑的基本程序 二、FATF 2013 年發布新評鑑方法論 參、美國、新加坡及香港金融機構國際評鑑報告 IO4 部分檢視結果與比較 一、美國金融機構國際評鑑報告 IO4 部分之檢視 二、新加坡金融機構國際評鑑報告 IO4 部分之檢視 肆、美國、新加坡及香港三國金融機構之國際評鑑報告 IO4 部分檢視結果比較 一、在金融業表現優良部分 二、在壽險業表現優良部分 三、在金融業表現尚待改進之缺點部分 伍、結論 陸、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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