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醫療刑責;重大過失;重大疏失;醫師;刑事追訴;刑事歸咎 |
中文摘要: |
醫療法第 82 條於 2017 年 12 月就醫事人員過失責任增訂了第 2 到 4 項,雖是暫時平息了醫界要求醫事人員責任合理化或是明確化之聲浪,但實際上此次修法並未完全滿足醫界長期以來醫療刑責以重大過失為限的盼望。因此醫界之類似的訴求在未來勢必再掀波瀾。故於此法制甫修訂的空窗,謹藉此文對醫界提出醫療刑責明確化訴求與修法政策之合理性稍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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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醫界不安的根源 二、法實證資料之展開 三、醫療刑法之保證功能 (以下刊載本期) 四、以「重大過失」為判準並無實益 五、改善醫師面對醫糾處境之方向 六、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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