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外送平台;勞動關係;勞工;僱傭;承攬 |
| 中文摘要: |
一般按照現有的「勞動關係」定義,必須有明確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勞工與用人單位有從屬關係等,但網路時代愈來愈多利用平台簽訂協議的彈性工作方式,已經不能簡單套用傳統「僱用」還是「承攬」之定義。基於網路平台的「新經濟」,因為外送員有自主權,時間也更彈性,提供靈活就業人員的外送員能享有職業之機會。隨數位經濟之蓬勃發展,新創產業展現多樣的工作模式,「非典型勞工」已經完全顛覆過去模式。因此,新創業者的新經濟模式已經造成現行法規(勞保、勞基法和職安法)的漏洞、溢流現象,甚至或與其衝突。台灣面臨這個新經濟模式之問題,該如何保障這些人員的安全與權益之解決方法,乃為本人為此文之強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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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問題之提出 貳、勞工之認定標準與權益保障 一、勞工之認定標準 二、勞工之權益保障 參、僱傭契約與承攬契約之區別與法律效果 肆、外送平台業者採「承攬關係」說 伍、勞動部採「僱傭關係」說 陸、代結論:非典型勞工之法律保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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