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室內設計;建築著作;著作權;抄襲;實質相似 |
| 中文摘要: |
室內設計,雖非建築外部可見部分,惟其所施行之空間包覆於建築物硬體之內,與建築之關係密切,是作為建築整體之一部分而受建築著作之保護,或能自成一獨立之建築著作?其設計圖樣本身是否具有成為其他著作之適格?若遇抄襲之疑慮,於著作權侵害之認定方面究竟有何準則? 智慧財產法院 104 年度民著訴字第 32 號民事判決為我國少數針對以上問題進行判斷之判決,具有高度討論價值。本文擬從本案之判決出發,探討室內設計之著作定性,以及著作權侵害之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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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智財產法院 104 年度民著訴字第 32 號民事判決 貳、建築著作、圖形著作與美術著作之定義與界限 參、室內設計之定義與著作之定性 肆、實施或重製行為概念之釐清與應用 伍、抄襲與著作權侵害之認定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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