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刑法沒收專論-沒收新法實例系列 30/廢棄物犯罪之不法利得沒收(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書郁
出版日期: 2019.11.29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2981 期/6 頁
頁  數: 1 點閱次數: 410
下載點數: 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陳書郁
關 鍵 詞: 廢棄物沒收犯罪所得環境犯罪
中文摘要: 我國刑法在 105 年 7 月修正增修沒收專章後,強化普通刑法犯罪利得沒收之規範,期能透過剝奪犯罪行為人之犯罪利得,斷絕犯罪誘因,遏阻犯罪。就犯罪利得之認定,刑法第 38 條之 1 以下定有明文,但審查體系、流程較不明確。學說上有提出利得沒收之六階段審查體系,即:(1)存在一刑事不法行為。(2)有無利得審查。(3)何人得利。(4)利得範圍之審查。(5)排除審查。(6)法律效果。實務上,最高法院認犯罪利得之計算分二階段計算,前階段界定「利得存否」,於後階段判斷「利得範圍」。學說將犯罪利得之審查要件一一解構,故本文爰採學說所揭示之六階段審查架構,茲介紹如下。
目  次: 壹、我國沒收新制之犯罪利得審查體系
一、前提:該當刑事不法行為
二、有無利得?
三、何人得利?
四、利得範圍多寡?
五、排除審查:發還被害人排除沒收效果
(以下刊載本期)
六、法律效果:義務沒收與過苛條款
貳、廢棄物產業鏈之經濟運作
(以下待續)
參、實例解析:廢銅箔基板犯罪利得沒收之審查
一、前提:該當刑事不法行為
二、有無利得?
三、何人得利?
四、利得範圍多寡?
五、排除審查:發還被害人排除沒收效果
六、法律效果:義務沒收與過苛條款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書郁,刑法沒收專論-沒收新法實例系列 30/廢棄物犯罪之不法利得沒收(二),法務通訊,第 2981 期,6 頁,2019年11月29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