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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從因果關係命題談重大醫療瑕疵原則之適用-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27 號判決評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正
出版日期: 2019.1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89 期/49-59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232
關 鍵 詞: 因果關係舉證責任損害重大醫療瑕疵條件充分性
中文摘要: 本件法院就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提及「苟醫師進行之醫療處置具有可歸責之重大瑕疵,導致相關醫療步驟過程及該瑕疵與病人所受損害間之因果關係,發生糾結而難以釐清之情事時,該因果關係無法解明之不利益,本於醫療專業不對等之原則,應歸由醫師負擔」,觀其文字敘述之脈絡,其舉證責任調整之論述似援引自德國法之重大醫療瑕疵原則。此原則係德國法院實務所發明,旨在處理事實上因果關係真偽難明之情形,與法律上因果關係無涉,亦即係判斷某不幸之醫療結果之發生於「事實面上」是否為系爭醫療過失行為所造成,並不觸及法評價的判斷。
目  次: 案件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問題意識
貳、德國法之重大醫療瑕疵原則
一、此原則所涉及之因果關係命題
(一)具直接充分性之重大醫療瑕疵
(二)具間接充分性之重大醫療瑕疵
二、因果關係機轉不明之舉證困境
三、同具充分性之複因子因果關係命題
四、舉證責任分配之理性基礎
參、對本件判決之評析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志正,從因果關係命題談重大醫療瑕疵原則之適用-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27 號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 89 期,49-59 頁,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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