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刑事管轄權;刑事司法互助;屬地管轄;引渡;屬人原則;領域外犯罪;認罪協商;一行為不二罰 |
| 中文摘要: |
2019 年中,香港政府因一起港人在台殺人案件,而向立法會提出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正案,以作為台港兩地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依據。其中最引起爭議者,即是逃犯條例中,新增有關逃犯可移送至其他司法管轄權,致引發百萬港人的怒吼。惟就在行為人即將出獄前夕,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宣稱將由我檢警人員赴港帶回人犯,隨即遭港府拒絕。凡此爭執,就使整起刑事案件,陷入太多的紛擾,也引發此殺人案,於法、於現實,到底要在香港或台灣審判,較具有正當與妥當性的爭議,致成為本文探討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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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台港刑事管轄權的差異 一、國際刑事管轄的重要原則 二、台港的屬地管轄及主權爭議 參、陳同佳案於香港審理的正當性及其問題 一、陳同佳案所涉的管轄權爭議 二、前後階的行為 三、涉及殺人罪的認罪協商 四、涉及殺人部分的審理難度 肆、陳同佳案於台灣審理的正當性及其問題 一、有無審理不能的情況 二、欠缺被告的困境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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