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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學術與實務對話】文書的界定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吳耀宗專訪
編著譯者:
曾昭愷
;
吳耀宗
出版日期:
2020.05.15
刊登出處:
台灣/
法務通訊
/
第 3004 期
/3-5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302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耀宗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足以生損害
;
偽造文書
;
實質主義
;
形式主義
;
保護法益
;
公務員
;
公文書
中文摘要:
通常在講偽造文書罪的時候,常提到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形式主義就是要保護文書製作的真正性,也就是文書的實質製作人與表象製作人是否一致的問題,實質主義則是保護文書內容真實性的問題。國內在討論保護法益和前述二者的時候,好像都脫鉤在思考,事實上偽造文書罪保護法益與前述二者是密切相關的。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0 條 (86.10.08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0 條 (94.02.02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0 條 (109.01.15 版)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刑事個案確定裁判之研究〈系列一〉-以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暨民刑事確定判決結果歧異之救濟為中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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