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釋字第 769 號;地方制度法;(無)記名投票;選舉原則;民主原則 |
中文摘要: |
大法官於民國(下同) 107 年 11 月 9 日作成釋字第 769 號解釋,就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地方議會議長(及副議長)之選舉(及罷免)採行『記名投票』」之規定作成合憲的解釋。相對於大法官所作成的解釋(因現實上的因素)多為涉及基本權利的案例,本案實質上乃涉及國家機關組織及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部分,且恰可為憲法上條文於個案中論證適用的經典案例。而大法官對本案採行如何之推論,以及其內容有何可再思考之處,即為本文分析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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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本案程序問題的深入思考 貳、本案實體上的「審查基準」及思維脈絡 一、本案無涉「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問題 二、以「增修條文第 9 條第 1 項」作為審查基準之不適切 三、基礎問題應在議長選舉是否為憲法第 129 條之「選舉」 四、「民主原則」與「立法形成自由」之輔助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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