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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刑法沒收專論-沒收新法實例系列 32/共同收賄之分別與共同沒收(一)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
出版日期: 2020.05.22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3005 期/3-6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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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鈺雄
關 鍵 詞: 共同收賄共同沒收犯罪所得不法利得共同處分權
中文摘要: 本文所探討的案例涉及共同連帶沒收之問題,從沒收舊法時期即有爭議,實務曾數度變更見解,從最早期的絕對肯定說,到絕對否定說,演進到近期成為裁判主流的共同沒收說。而沒收新制施行後之國內文獻,結論多傾向共同沒收說,亦即在事實上共同處分權之前提下,有條件採取肯定說,大體同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主流裁判見解,此乃本文解析案例的基本出發點。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共同沒收之審查體系
一、前提審查:存在刑事不法行為(§ 38-1 I, IV)?
二、有無利得審查:因正、共犯之犯罪而有利得(§ 38-1 I, II)?
三、利得人審查:何人因犯罪而有利得(§ 38-1 I, II)?
四、利得範圍審查:直接、間接利得及替代價額(§ 38-1 III, IV)?
五、排除審查:發還排除沒收(§ 38-1 V)?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六、法律效果:義務沒收/追徵及過苛調節例外(§§ 38-1 I, III, 38-2 II)!
七、附論:共同沒收說以外之本案解答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鈺雄,刑法沒收專論-沒收新法實例系列 32/共同收賄之分別與共同沒收(一),法務通訊,第 3005 期,3-6 頁,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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