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學習成績評量;行政處分;判斷餘地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就由司法院釋字第 784 號解釋不受理部分所涉及學生個別科目學習成績評量,探究司法審查之相關問題,特別是單科成績評量是否為行政處分而得成為撤銷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中行政法院之審查標的,及行政法院對於學習成績或考試成績進行實質審查時之司法審查密度問題。本文特別強調司法審查與憲法上基本權保障實效性原則之關係,並由此角度論述行政法院於個案時應進行附帶法規審查,及行政法院運用判斷餘地理論而為有限度審查時之界限,以有效保障學生之受教育權。而本文所論述之相關觀點,期能供未來憲法訴訟法施行後,憲法法庭於人民聲請憲法訴願而對於司法權進行違憲審查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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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未竟之功之一-學習成績評量之司法審查 一、司法院釋字第 784 號解釋不受理部分所生之疑義 二、學習成績評量與行政處分之判斷 三、法規附帶審查與基本權保障實效性原則 四、小結 參、未竟之功之二-成績評量事項之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 一、司法院釋字第 382、684 及 784 號解釋之相關論述 二、行政機關享有專業判斷餘地之憲法界限 三、行政法院關於成績評量事項之審查 四、小結 肆、結語-對於未來憲法訴願制度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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