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公立學校教師受不利懲處與年終成績考核之救濟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洲富
出版日期: 2020.05
刊登出處: 台灣/教育法學評論第 5 期/93-102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702
下載點數: 3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洲富
關 鍵 詞: 特別權利關係教師成績考核行政救濟教師升等評審懲戒權訴訟權
中文摘要: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之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不得因身分之不同而予以剝奪。本文以下首先說明特別權利關係之定義與救濟。繼而依序探討公立學校教師遭學校記過或申誡之行政救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之行政救濟?教師升等評審之行政救濟?最後提出本文之結論。
目  次: 壹、前言
貳、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與救濟
一、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
二、特別權力關係之救濟
參、身分上之權利
一、身分之保障
二、保障救濟程序
肆、公立學校教師遭學校記過或申誡懲處之救濟
一、得提起行政訴訟
二、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伍、公立學校教師之乙等考績救濟
一、得提起行政訴訟
二、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陸、教師升等評審之救濟
柒、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洲富,公立學校教師受不利懲處與年終成績考核之救濟,教育法學評論,第5期,93-102頁,2020年05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