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合理陳述義務;重要事實;保證條款;最大善意契約;保險契約 |
中文摘要: |
英國 2015 年保險法為了對購買保險的消費者和非消費者提供進一步的保護,致使「英國 1906 年海上保險法」中的英國保險契約法隨即發生改變。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契約前應承擔無限的告知義務,一改為合理陳述(fair presentation)義務(或稱公平提示義務)。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下即借鏡英國 2015 年新保險法,來探討我國當前保險法未來應興應革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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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不實陳述 參、合理陳述義務 一、「合理陳述義務」的內涵 二、「重要事實」的概念 三、「重要事實」的例證 四、 被保險人不履行「合理陳述義務」應有的作為 五、被保險人無需告知的事實 六、違反「合理陳述義務」的救濟措施 七、保證條款 肆、保險人的棄權 伍、最大善意原則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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