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行政調查;刑事偵查;令狀原則;緘默權;犯罪嫌疑 |
中文摘要: |
當行政機關之人員基於行政目的之達成,而進行各種不同之行政調查時,本即應受到相關法規及法律原則之拘束,以在公共利益之實現與人民權利之保障間,取得通當之平衡。惟行政機關於進行調查時,經常會發現有涉及犯罪嫌疑之事實,此時即與刑事偵查有關。蓋人民違法之態樣,往往並非僅是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只受到行政罰而已,亦有可能已構成刑事制裁之要件,而應受到刑事訴追及科罰。由於刑事偵查之目的、主體、方法及基本原則等,皆與行政調查不同,因此如何劃出其與行政調查間之界限,以明確各該適用之範圍並避免陷於混淆,即有探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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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之基本概念 一、行政調查之概念 二、刑事偵查之概念 參、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之區隔 一、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之差異 二、刑事訴訟法第 228 條第 1 項之「知有犯罪嫌疑」 三、前偵查程序與行政調查 四、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之主體 五、司法實務 肆、重要刑事偵查原則於行政調查之適用 一、令狀原則 二、緘默權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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