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多次盈餘分派;軋空;強制回補;操縱股價;融資融券 |
| 中文摘要: |
2018 年新修正公司法第 228 條之 1,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變更以往公司僅得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一次盈餘之做法,其立法目的在於「強化股東投資效益」,使高股息的上市(櫃)公司可按季或每半年分配盈餘,投資人可以更快速獲得公司分紅,提高投資的意願,有助提升績優公司價值,並接軌國際制度。面對盈餘分派新制的修正及實務的響應,所衍生出來的新問題之一,即為多次盈餘分派制度、強制回補與操縱股價之間的關聯,強制回補制度是否會影響股價?如何影響股價?以及是否會構成操縱股價等問題,是為本文主要探討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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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融資、融券與強制回補制度 參、多次盈餘分派興強制回補 肆、操盤手段 一、吸貨階段 二、養多階段 三、養空階段 四、軋空階段 五、殺多階段 伍、實務相關判決 一、臺中高等法院 103 年度重金上更(二)字第 11 號刑事判決 二、臺灣高等法院 105 年度金上重更(二)字第 3 號刑事判決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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