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不當得利;差額沒收;犯罪所得;贓物 |
中文摘要: |
有一無業遊民,某日路經電線工廠,見工廠內有二捆待出貨的電纜,乃入侵廠房竊走該二捆電纜,其後為警方查獲。遭警察逮捕時,其辯稱已將二捆電纜分別以新臺幣 2 萬元及 4 萬元變賣之,經查該電纜市價為 3 萬元(估算而來)。若暫時不考慮發還被害人之問題,則本案應追徵金額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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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爭點 貳、差額追徵要件分析 一、存在一個刑事不法行為 二、有無利得審查:有所得 三、替代價值低於原始犯罪所得 四、替代價值高於原始犯罪所得 (以下刊載本期)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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