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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偵訊法制現況與展望之研究-以憲法基本權利保障為中心
編著譯者:
林裕順
出版日期:
2014.07
刊登出處:
台灣/
警察法學
/
第 13 期
/65-90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56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裕順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緘默權
;
權利告知
;
委任辯護
;
公費辯護
中文摘要:
本文藉由評析我國實務判決釐清問題所在,檢視現行偵訊條文探討可能的規範盲點,嘗試藉由大法官憲法解釋尋求解決問題的活水源頭,並且比較法制上對照日本最高法院經典判例用作他山之石以為攻錯。
目 次:
壹、前言
貳、我國實務判決檢討評析
一、偵訊過程「權利告知」制度思義
二、偵訊過程「委任辯護」制度意義
參、偵訊法制規範的病理
一、緘默權利並非「偵訊附庸」
二、辯護人在場非逞「口舌之快」
三、接見交通並非「串供滅證」
四、公費辯護並非「社會救濟」
肆、偵查法制規範的生理
一、選任辯護「憲法權利」
二、辯護防禦「被告權利」
三、接見交通「監看不與聞」
四、辯護限制「令狀主義」
伍、日本代表性判例的啟示
一、辯護與偵訊之權衡折衷
二、權衡折衷限定物理不能
陸、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16 條 (36.01.01 版)
刑事訴訟法 第 27、31、34、93、93-1、95、100-1、100-3、150、158-2、196-1、245 條 (103.06.18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384 號
釋字第 392 號
釋字第 631 號
釋字第 654 號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4209 號 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98 年度上易字第 801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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