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受僱人之報酬請求權;受領遲延;拒絕受領;言詞提出給付 |
中文摘要: |
僱傭契約係以服勞務本身為契約之直接目的,受僱人為他人服勞務旨在取得報酬,僱用人負有給付報酬義務,為恆具有償性之雙務契約 。受僱人所服勞務與僱用人給付的報酬間具有給付與對待給付關係,兩者間為對價關係,因此受僱人未服勞務時,原則上即無報酬請求權,此即為不勞無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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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僱傭契約為有償雙務契約 二、自主健康管理與勞務提供義務之給付不能 三、拒絕受領勞務與報酬請求權 四、僱用人受領遲延之要件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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