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都市更新;自劃單元;公共利益;從新從優原則;正當合理關聯性原則 |
| 中文摘要: |
都市更新範圍或單元之劃定屬計畫裁量行為,除非有裁量逾越、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之情事,或裁量結果違反平等或比例原則構成裁量瑕疵而違法者外,立法與司法機關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原則上均予尊重,惟行政裁量行為並非得以恣意或漫無拘束,多有裁量基準或標準之規定。該等法規性質不論係屬自治條例、法規命令,抑或行政規則,至少應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即法律優位與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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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新、舊法之適用與從新從優原則 貳、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或更新單元之劃定與公益目的及人民財產權保障 參、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之同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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