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要約;承諾;意思合致;標賣;議價程序;意思主義;表示主義 |
| 中文摘要: |
就契約之成立方式,鑑於現代契約之複雜化與多樣化,契約協商過程之冗長與複雜,契約之成立方式不以要約與承諾為限,只須當事人間達成契約合意,亦得以其他方式締結契約。至於意思表示之合致,有主觀說與客觀說之爭,歐陸法雖多偏向意思自主理論之主觀說,但英美法則偏向保護相對人信賴之表示行為的客觀說,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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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契約之成立方式 一、要約與承諾 二、其他締約方式 貳、意思合致 一、主觀說與客觀說 (一)主觀說(意思主義) (二)客觀說(表示主義) 二、意思合致的確定性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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