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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迎向超高齡社會 您更需要律師」研討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三榮王孟如駱建廷吳采模李維中
出版日期: 2020.10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233 期/2-37 頁
頁  數: 36 點閱次數: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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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超高齡社會醫療委任代理人意定監護信託信託監察人遺囑遺囑執行人
中文摘要: 在邁向超高齡社會,有很多新產生的問題,本次研討會即分別就醫療決定、意定監護,還有信託、遺囑等面向,討論律師可以對超高齡社會,尤其對老年人能夠提供貢獻的地方。
目  次: Ⅰ引言-預立樂活善生計畫(ATP, Advance Total Planning)-超高齡社會的新思維-黃三榮律師
   1.超高齡社會的新思維-ATP
   2.超高齡社會下之意思決定困境
   3.因應意思決定困境之超前部署-2A1G
   4.ATP 之實踐-TPO 三軸線作法
   5.律師 vs ATP
   6.善生,提升「善終力」
Ⅱ律師 vs 醫療委任代理人-王孟如律師
  1.什麼是醫療委任代理人
  2.為什麼要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
  3.醫療委任代理人應有的特質
  4.誰是最佳醫療委任代理人
Ⅲ律師 vs 意定監護人-駱建廷律師
  1.什麼是意定監護制度
  2.為何需要意定監護
  3.意定監護重要性實例
  4.意定監護如何辦理
  5.誰是適合的意定監護人
  6.你需要選任意定監護人,且應考慮選任律師
Ⅳ律師 vs 信託監察人-李維中律師
  1.信託之意義及特色
  2.信託監察人之意義及重要性
  3.如何選擇信託監察人
  4.由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
V 律師 vs 遺囑執行人-吳采模律師
  1.遺囑之重要性
  2.立遺囑不足以自行
  3.遺囑執行人能解決什麼問題
  4.律師最適合擔任遺囑執行人的理由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黃三榮、王孟如、駱建廷、吳采模、李維中,「迎向超高齡社會 您更需要律師」研討會,萬國法律,第 233 期,2-37 頁,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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