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檢察審查會;檢察民主化;檢察官;起訴裁量權 |
中文摘要: |
日本於二戰終結戰敗後,當時佔領日本之美國聯軍總司令部(GHQ),對日本司法革新有極大之影響力。在刑事程序法方面,其要求日方仿效美國制度,採用「檢察官選舉制度」及「起訴陪審制度」。但日本政府認為國情不同、法制基礎不同,不宜貿然仿效。雙方幾番折衝之後,日方提出替代性之制度,亦即以「檢察官適格審查會制度」替代檢察官選舉制度,而以「檢察審查會制度」替代起訴陪審制度。當時之法務廳並揭示檢察權之行使「應反映民意」、並追求檢察權之「適正性」,故參考美國大陪審團制度,完成檢察審查會法草案。此一草案由內閣在 1948 年 3 月向國會提出,經審議修改部分內容後通過,並自昭和 23 年(1948)7 月 12 日實施,這個至今仍是全球獨一無二的制度,實施至今已逾 7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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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歷史的偶然或必然?-檢審會的誕生 二、民主是司法的標配?-趨勢的背後 三、信賴不足或制度失效?-現行法的觀察 四、量身打造或削足適履?-法制環境差異 五、最後的碎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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