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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權利人就主張為營業秘密之資訊應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湯舒涵
出版日期: 2020.09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新知109 年 9 月號/7-8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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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營業秘密合理保密措施積極作為忠誠保密義務
中文摘要: 訴訟上常見當事人間就所有人是否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產生爭執。按所有人所採取之保密措施必須「有效」,方能維護其資訊之秘密性。實務上雖然不要求所謂的保密措施達「滴水不漏」之程度,然仍需所有人按其人力、財力,依其資訊性質,以社會通常所可能之方法或技術,將不被該專業領域知悉之情報資訊,以不易被任意接觸之方式予以控管,方符合「合理保密措施」之要求,即營業秘密之所有人客觀上必須有保密的積極作為。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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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舒涵,權利人就主張為營業秘密之資訊應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理律新知,109 年 9 月號,7-8 頁,2020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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