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之扣除問題-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3 號大法庭裁定之評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清秀
出版日期: 2020.1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217 期/42-50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729
下載點數: 3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陳清秀
關 鍵 詞: 財產交易損失年度所得課稅原則綜合所得明示其一排除其他特別法與普通法之關係
中文摘要: 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 108 年度裁提字第 3 號綜合所得稅事件提案下列法律爭議:「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核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時,是否適用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目第 1 細目有關財產交易損失扣除之規定?」由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並未明文規定此一法律問題,因此,產生可否適用所得稅法有關財產交易損失扣除規定之爭議。
目  次: 壹、問題之提出
貳、大法庭裁定
參、解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清秀,海外財產交易損失之扣除問題-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3 號大法庭裁定之評析,月旦法學教室,第 217 期,42-50 頁,2020年11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