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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與先前技藝不同且具獨特性之特徵應納入設計專利侵權比對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初梅
出版日期:
2020.11
刊登出處:
台灣/
理律新知
/
109 年 11 月號
/5-7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431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設計專利
;
專利侵權
;
獨特性
;
設計特徵
;
先前技藝
中文摘要: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民專訴字第 37 號民事判決係關於「容器」設計專利之民事侵權爭議。判決結論為系爭產品與系爭專利不近似,故不構成侵害。設計專利侵權案件的判決中,一般均會討論哪些設計特徵是重點特徵而應與被控侵權物比對、如何決定重點特徵等議題。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初梅,與先前技藝不同且具獨特性之特徵應納入設計專利侵權比對,理律新知,109 年 11 月號,5-7 頁,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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