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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專利權人於民事訴訟若為對己不利之請求項更正,法院得逕依更正後之範圍為審理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簡秀如
;
吳俐瑩
出版日期:
2019.03
刊登出處:
台灣/
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
/
108 年 3 月號
/2-3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492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專利侵權
;
有效性抗辯
;
專利範圍
;
處分權主義
中文摘要:
為因應專利侵權人對於專利有效性之質疑,專利權人可能會向智慧財產局提出更正請求項範圍之申請,而在智慧財產局做出准駁之決定前,究竟智慧財產法院應依更正前或更正後之請求項為準進行審理,抑或應就專利權人之更正申請內容自為判斷是否可採?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簡秀如、吳俐瑩,專利權人於民事訴訟若為對己不利之請求項更正,法院得逕依更正後之範圍為審理,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108 年 3 月號,2-3 頁,2019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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