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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法修正後-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效力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姚志明
出版日期: 2020.12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218 期/29-3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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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姚志明
關 鍵 詞: 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表決權
中文摘要: 所謂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係指一股有數個表決權之特別股。公司創建與發展之歷程中,公司股本經常因公司規模擴大而持續增資成長。參與創立公司之原始股東,即面臨到股權稀釋,對公司控制權及經營權喪失的問題。以美國為例,公司即會發行了表決權數高低不同的股份,原始股東或管理階層則會持有表決權數較高的股份而控制公司經營,一般投資人則持有表決權數較低權股,此種體制被稱為雙層股權結構 ,複數表決權即由此展現出。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意義與功能
二、股份有限公司得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範圍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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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明,公司法修正後-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記載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效力,月旦法學教室,第 218 期,29-31 頁,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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