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國民法官;上訴審;無害錯誤;量刑 |
中文摘要: |
國民法官法於近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及總統公布,即將於2年後正式施行,目前一審已密集舉辦模擬法庭,然二審尚未模擬一審判決後之上訴審查。本文以美國上訴審查基準為例,參酌國民法官制之定位及特色,區別審查標的為事實問題、法律問題、量刑問題,提出國民法官制之上訴審查基準,俾供未來二審審查一審判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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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國民法官制之二審定位-續審制兼事後審制 參、上訴審查基準 一、美國上訴審查基準 (一)明顯錯誤標準(Clearly Erroneous Standard) (二)重要證據標準(Substantial Evidence Standard) (三)重新審查標準(De Novo Standard) (四)無害錯誤法則(Harmless Error Rule) (五)不固定審查標準 (六)裁量濫用標準(Abuse of Discretion Standard) 二、國民法官制之上訴審查基準 (一)審查標的為事實問題 (二)審查標的為法律問題 (三)審查標的混合事實問題及法律問題 (四)審查標的為量刑問題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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