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數位證據;數位資料;令狀原則;特定明確原則;證據評價 |
中文摘要: |
本文先從數位證據的概念範圍進行界定,接著,由於數位證據以不同形式存儲在電子載體或網路空間,因而衍生取證手段的差異,由此也衍生不同層次的基本權干預問題,基此,藉以區別討論取證形式的合法性,並論及由此取證形式衍生的證據評價。在上述討論中,會一併將近期法務部公告《科技偵查法》列為檢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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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數位證據之性質 參、取證方式及合法性 一、數位資料的產生及傳輸途徑 二、 基本權干預類型化及適法的干預手段 (一)搜索、扣押 (二)科技定位監控設備 (三)監視器照相錄影 (四)數位鑑識 (五)小結 三、令狀原則及特定明確原則 肆、數位證據之證據評價 一、證據同一性 二、證據使用禁止 (一)依附性證據使用禁止 (二)自主性證據使用禁止 三、傳聞法則 伍、結論 陸、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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