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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從兒童及少年保護評大法官釋字 791 號解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士欽
出版日期: 2020.12
刊登出處: 台灣/銘傳大學法律判解評論第 2 期/69-8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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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兒童權利家庭權通姦曝險兒少兒少保護
中文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 791 解釋認定,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為維護婚姻忠誠義務,對性自主權及隱私權有不合比例之干預,因而變更先前在釋字第 554 號解釋所做成通姦罪合憲之結論,宣告通姦罪違憲。然而,隨著兒童權利的現代提升,大法官顯然沒有看到通姦罪之目的除了維護婚姻忠誠義務外,還有保障家庭內兒童及少年人格的健全成長,故本文擬從兒童及少年保護的角度切入評析釋字第 791 號解釋。為此,本文將首先探求兒童及少年保護之憲法根源,繼而說明通姦罪與兒童及少年保護之關聯,並以之認為大法官應採合憲性限縮之結論較為妥適。
目  次: 壹、前言
貳、大法官之理由轉變:從合憲到違憲
  一、大法官釋字第 554 號解釋
  二、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解釋
參、評析
  一、兒少保護之憲法根源
  二、兒少保護與不被容許的婚姻外性行為
  三、結論:合憲性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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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欽,從兒童及少年保護評大法官釋字 791 號解釋,銘傳大學法律判解評論,第 2 期,69-88 頁,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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