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小規模營業人;租稅公平;租稅優惠;發票 |
| 中文摘要: |
我國營業稅法之規定,在營業稅額之計算上小規模營業人屬於特種稅額計算,原則上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之銷售額按百分之一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後發現已達每月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時,這時的小規模營業人即應該是屬於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但實際上我們卻往往可以發現,某些門庭若市的店家其店內卻依然貼著本店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從租稅公平的觀點言之並不妥適,本文探討此一問題,並提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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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問題緣起 貳、行動支付稅制之引進與問題之解決 參、回歸政策目的思考措施之有效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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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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