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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再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之合憲性爭議
編著譯者:
林明昕
出版日期:
2021.01.14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407 期
/53-68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2209
下載點數:
5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明昕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COVID-19
;
授權明確性
;
合憲性
;
明確性誡命
中文摘要: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相當引發爭論。蓋論者擔憂,此一條文是否授予指揮中心指揮官過大權力,以致於其得揮灑自如,權力膨脹到違反憲法,甚且侵害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的地步。此外,又由於系爭第 7 條規定,在國內目前實務中的確也已有適用的事例,而非徒具虛文,因此無論如何,縱使這一條條文目前未遭濫用,惟其何去何從,就憲法秩序之維護而言,終究有其探討的必要。職是,本文以下即擬自法釋義學觀點,針對系爭特別條例第 7 條規定究竟有無違憲,抑或未及違憲與否,最多只是法條制定之優劣的問題,表示個人意見。
目 次:
壹、問題之提起
貳、前提理解
一、法律之優、劣與違憲
二、法律之解釋與適用
參、合憲性檢驗
一、憲法上之「明確性誡命」
二、授權明確性觀點
三、權力分立觀點
肆、結語;鑑往知來
一、特別條例第 7 條適用問題
二、特別條例第 7 條修正問題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3、78、79、171 條 (36.01.01 版)
行政程序法 第 150 條 (104.12.30 版)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4 條 (93.05.19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108.05.29 版)
菸害防制法 第 2、9 條 (98.01.23 版)
行政罰法 第 4 條 (100.11.23 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7、8、12、13、14、15、16 條 (109.04.21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313 號
釋字第 346 號
釋字第 443 號
釋字第 613 號
釋字第 680 號
釋字第 710 號
釋字第 753 號
釋字第 794 號
最高行政法院 98 年度判字第 502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32762 號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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