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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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重新思考我國的責任保險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順典
出版日期: 2021.02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235 期/100-110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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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責任保險據實說明義務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公益性質
中文摘要: 雖然保險法的責任保險係由當事人約定屬於商業性質的契約,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係保障受害人,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具有公益性質的法律,兩者基礎不同,中外制度亦有天壤之別,混為一談,有失偏廢。但兩法皆已歷經數十年,涉及責任保險的規定甚少,恐不足應付現代社會之變遷,所謂「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又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為此,現行責任保險的一些規定是否可參照外國立法例,加以適度之修正,則值得研究。
目  次: 壹、前言
貳、外國立法例
  一、英國 1930 年與 2016 年「第三人針對保險人權利法」
    (一)被保險人破產的情況
    (二)應負擔責任的確立
    (三)第三人的權利不會高過被保險人
    (四)保險訊息的獲得
  二、加拿大侵權訴訟中責任保險訊息的「強制性披露」
    (一)侵權訴訟與責任保險的關係
    (二)當前的法律披露要求
參、現行責任保險的省思
  一、引入強制立法披露要求的審慎思考
    (一)立法披露要求帶來的挑戰
    (二)立法披露要求應加思考的事項
    (三)立法披露要求未來的選擇
  二、減少法律歧義促成侵權改革
    (一)法律歧義的不確定性和侵權改革的關係
    (二)法律歧義與責任保險定價風險的考慮
    (三)減少法律歧義帶來侵權改革之契機
肆、重新思考責任保險的可行策略
  一、被保險人破產的情況
  二、保險費的支付
  三、「據實說明義務」明文不適用於責任保險
  四、共同侵權行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適用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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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典,重新思考我國的責任保險之研究,萬國法律,第 235 期,100-110 頁,2021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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