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載點;著作權;公開傳輸;幫助犯 |
| 中文摘要: |
我們可以想想,如果只是單純張貼可以連接至盜版資源的超連結或是設計可以連結至盜版資源的 APP,這樣是否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如果有侵害,又屬於侵害著作權的何種態樣呢?本文擬就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2616 號刑事判決做介紹,並援引日本相關實務判決及修法趨勢,剖析本件判決是否妥適及後續該如何處理,始能充分保障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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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2616 號刑事判決關於超連結是否屬於公開傳輸之判斷及被告是否成立共犯或幫助犯之判斷 參、日本訴訟實務相關判決及日本著作權法相關修正 一、日本實務相關判決 二、日本著作權法修正 肆、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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