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預售屋;建築執照;廣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 |
中文摘要: |
由於房屋是耐久財,具有高經濟價值,不少消費者在購置房產時會將預售屋納入考慮之列,由於預售屋尚未辦理產權登記且尚未完工,消費者所獲得資訊有限,相對於建設公司或代銷公司,消費者顯然處於資訊上弱勢,僅能憑藉建設公司或代銷公司提供的資訊作為決定交易與否之依據,故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交易秩序,公平會乃制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以分別規範不動產開發業者及代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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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一)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之爭議 (二)銷售現場未提供建築執照、地盤圖等爭議 (三)未領建照銷售之爭議 (四)室內自有格局配置圖引人錯誤之爭議 (五)公共設施廣告引人錯誤之爭議 (六)停車道共用部分比例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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