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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比例原則」下「實質關聯」的論證-釋字第 749 號解釋評析
編著譯者:
吳信華
出版日期:
2021.0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103 期
/5-15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823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信華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釋字第 749 號
;
立法事實
;
審查密度
;
實質關聯
;
職業自由
中文摘要:
大法官於 2017 年 6 月 2 日作成釋字第 749 號解釋,主要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7 條第 3 項,關於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中犯特定罪、在一定要件下「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廢止其執業登記」及「吊銷其駕駛執照」之規定宣告為違憲。本案乃一個基本權利受法律侵害而檢驗其合憲性的案例,乍視之下似無甚特殊,然卻有諸多憲法學理上可予討論或應為釐清之重點,尤其涉及「比例原則」的內容檢視、乃至大法官對「立法事實」介入之諸多問題,本文即就此為相關分析。
目 次:
前言
本案事實
爭點
解釋摘要
評析
壹、本案「吊扣」及「廢止」行為的「比例原則」檢視
一、「實質關聯」作為「比例原則」的論證內容?
二、「實質風險」作為「實質關聯」內涵之妥適性
貳、「實質風險」思維下對「立法事實評估與預測」的介入
一、本案的「強烈審查密度」?
二、立法事實的判斷錯誤
參、本案「審查基準」的相關問題
一、「職業自由」於本案的影響
二、「平等原則」作為本案審查基準的檢視
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15、23 條 (36.01.01 版)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104.12.30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0、231、232、233、234、235、236 條 (108.05.29 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7、67、68 條 (105.11.16 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7 條 (109.06.10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84 號
釋字第 641 號
釋字第 649 號
釋字第 702 號
釋字第 749 號
釋字第 761 號
釋字第 766 號
釋字第 778 號
釋字第 780 號
釋字第 782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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