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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國際租稅與納稅者權利保護
編著譯者:
葛克昌
出版日期:
2021.03
刊登出處:
台灣/
財稅研究
/
第 50 卷 第 2 期
/90-101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405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葛克昌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避稅行為
;
跨國稅務
;
量能課稅原則
;
國際租稅
中文摘要: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下稱 OECD)提出之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下稱 BEPS)行動方案及歐盟相關建議。均強調國際資訊交換或避稅調整須兼顧保護納稅者權利,且不得違背國內法及國際協定中相關規定。是以,跨國稅務案,尤須注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之適用。納保法第 1 條第 1 項立法精神,即說明個案適用應予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且該程序較一般行政程序法更為嚴謹。
然非所有非常規交易皆為避稅行為,非常規交易若符合立法意旨,或不符合權利之濫用,即主要目的不在獲取租稅利益或未濫用法律形成,則未必為避稅行為。因此,脫法避稅與合法節稅,在跨國間之非常規交易仍須予以區分。鑑於此類議題鮮少受到討論,本文將釐清納保法及國際反避稅間基本法律性質與相互關係,以期達拋磚引玉之效。
目 次:
壹、前言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權之落實
參、國際資訊交換兼顧納稅者權利保護
肆、避稅法律性質之研析
伍、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2、23 條 (36.01.01 版)
行政訴訟法 第 136 條 (109.01.15 版)
稅捐稽徵法 第 20 條 (109.05.13 版)
所得稅法 第 4-1、14-3、43-1、43-2、43-3、43-4、66-8 條 (110.01.20 版)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 1、3、4、6、7、11 條 (105.12.28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485 號
釋字第 576 號
釋字第 603 號
釋字第 700 號
釋字第 745 號
釋字第 746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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