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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試評子宮外孕誤診案(一)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富仙
出版日期: 2021.04.23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3052 期/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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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法務通訊雜誌社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過失犯不純正不作為犯注意義務醫療過失
中文摘要: 醫師為從事醫療業務之人,對於病人執行試管嬰兒療程,因其怠於實施相關檢查確認,而未發現病人有子宮外孕情形,致病人左側輸卵管異位妊娠破裂,形成骨盆腔內有 200 公撮血塊,伴隨少量硬腦膜下出血引起癲癇,而休克死亡。本文將探討本案醫師不作為是否具有「過失不純正不作為構成要件該當性」。
目  次: 壹、前言
貳、行為不法:違反注意義務
一、醫療過失之判斷標準
(一)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
(二)合理臨床專業裁量
二、客觀結果可預見性及可避免性
參、結果不法:因果與歸責
一、義務違反關聯性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二、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性之判斷
肆、嚴謹證據法則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富仙,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試評子宮外孕誤診案(一),法務通訊,第3052期,3-6頁,202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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