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學生權利救濟;專業判斷餘地;行政救濟機關;審查空間 |
中文摘要: |
學生權利救濟從「無救濟,等於是無權利」到「有權利就有救濟」,其所反映的也正是特別權力關係的變遷過程。學生權利救濟雖亦有其「知易行難」的一面,諸如訴訟類型的選擇,進而影響訴訟救濟的途徑,顯非提起權利救濟者「一望可知」;但相對而言,「顯然輕微之干預」並未成為實務上「劃地自限」的工具;學校及教師專業判斷餘地的存在,亦未使得行政救濟機關的審查空間全然萎縮,對程序事項的嚴格審查,至少使得透過程序取得正當性不會是徒託空言,學生權利救濟的理念與實際,也不會是「咫尺天涯」,而是「雖不中亦不遠矣」!
|
目 次: |
壹、問題意識-從大法官解釋的變遷談起 貳、「顯然輕微之干預」及其衍生的議題 一、大法官解釋如何解讀? 二、實務見解之發展 三、「干預顯然輕微」的類型化嘗試及衍生之議題 參、判斷餘地與行政救濟機關的審查空間 一、法規明確對組織及程序已有明確規範者 二、學校或教師基於教育之專業判斷餘地 肆、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