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市場界定方法;主後市場連動理論;公平交易;專利權 |
| 中文摘要: |
系爭判決爭點的問題是:專利權人單純拒絕授權,是否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為處理這項關鍵之點,法院的研析聚焦在市場界定方法,以及公司的市場地位認定。就此,系爭判決明確採用「主、後市場連動理論」,認定系爭汽車案相關產品市場是由主市場與後市場所形成的單一系統市場。由於原告在汽車銷售主市場的占有率甚低,品牌眾多競爭激烈,主市場的競爭約束足以傳遞到後市場,產生主、後市場連動現象,此時在主市場充分競爭的狀態下,後市場的銷入效果在競爭上並沒有實質意義,故應將主、後市場視為同一相關市場,原告在此市場中並不具獨占地位 。系爭判決強調案件的決定應重視個案事實與舉證上的差異,並需逐案審酌 。既然如此,系爭汽車案的事實與證據是否足以支撐主、後市場連動的主張,同樣值得在個案情境下加以檢視。在歐盟競爭法的執行實踐中,不乏個案決定及判決,涉及主、後場連動問題以及後市場是否單獨存在的論述,系爭判決未見有所著墨,故以本文探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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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柯達案與賓士汽車案的比較 一、柯達案 二、賓士汽車案 參、歐盟處理主、後(次)市場問題的原則與應用 一、主、次產品間相對價格的比較 二、市場上是否有只供應次產品的事業 三、主、次產品是否應由同一事業購入 四、判斷主、後(次)市場是否連動應有具體事證 五、小結 肆、歐盟版的賓士汽車案-Volvo 案 伍、賓士汽車勝訴的理由-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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