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營業秘密;秘密保持命令;偵查保密令;限制閱覽訴訟資料 |
| 中文摘要: |
當事人於提示訴訟證據時,可能面臨之營業秘密喪失風險,常使對造可趁之機。如何在訴訟程序中保護其營業秘密,特別是運用保護命令與禁制令等訴訟手段,已成為營業秘密所有人與相對人之重要課題。準此,本文首先分析營業秘密之要件與營業秘密之鑑定,繼而探討核發秘密保持命令之必要性,並比較秘密保持命令與偵查保密令,最後提出建議作為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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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營業秘密之要件 一、秘密性 (一)以業界標準判斷秘密性 (二)秘密之相對性 (三)最低程度之新穎性 (四)保密範圍之合理性及明確性 二、經濟價值性 (一)有密碼之電腦程式內碼 (二)原料進價與商品交易價格 三、合理保密措施 (一)非可輕易取得之資訊 (二)舉證責任 參、營業秘密之鑑定 一、證據方法 二、囑託鑑定 肆、營業秘密之保護 一、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一)據證保全程序 (二)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三)撤銷秘密保持命令 (四)秘密保持命令與限制閱覽訴訟資料 二、商業事件審理法 (一)營業秘密之開示 (二)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二)撤銷秘密保持命令 三、偵查保密令 (一)依職權核發 (二)核發方式 (三)偵查保密令內容 (四)撤銷或變更偵查保密令 (五)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 (六)違反偵查保密令罪 四、秘密保持命令與偵查保密令之比較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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