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公司買回股份;公開收購;私募;保險業資金運用限制;董事責任 |
| 中文摘要: |
從本次經營權爭奪戰觀之,可知公司法第 27 條之法人股東在取得公司董事席次的影響力,因而欲爭奪公司經營權之手段,除直接取得目標公司股權或其股東會委託書外,另一管道即是取得目標公司之重要法人股東的股權,藉由掌控其法人股東,進而取得目標公司董事席次,或阻斷對手掌控而阻止對手取得目標公司董事席次。本案例當公司兩大陣營爭奪經營權時,在公開收購開始前及期間,雙方動作不斷,本文將探討所涉及之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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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背景介紹 貳、菱光公開收購案及其有關事件的重要進程 參、相關法律爭議 一、公開收購人之股東背景及自有資金來源 二、達勝伍與丙等人之鈺叡股權轉讓行為 三、不出席董事會之董事責任 四、對公開收購的反制措施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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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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