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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中國大陸專利之獨立權利要求應記載必要技術特徵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柏翰
出版日期:
2015.10.15
刊登出處:
台灣/
雙週專利電子報
/
第 125 期
頁 數:
3
點閱次數:
443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專利申請
;
獨立權利要求
;
必要技術特徵
中文摘要:
在中國大陸,一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除了不得屬於現有技術(新穎性),並且與現有技術相比必須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創造性)之外,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更明訂獨立權利要求必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而本文便從法規及中國大陸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案例來分別介紹此一規定。
目 次:
一、前言
二、法規規定
三、實際案例
四、總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李柏翰,中國大陸專利之獨立權利要求應記載必要技術特徵,雙週專利電子報,第125期,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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