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普通抵押權;流抵約款;債務清償期;抵押物價值之清算;登記對抗要件 |
中文摘要: |
流抵約款或稱抵押物代償條款,係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前約定,於債權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抵押物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之謂。流抵約款須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前約定,若抵押權人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後,與抵押人訂立契約,由抵押權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權,以受清償者,係民法第 878 條規定之問題,非茲所稱流抵約款。
|
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流抵約款之意義與立法意旨 二、流抵約款之效力 三、流抵約款抵押權之實行 (一)清算 (二)登記 參、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