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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中國大陸之權利要求書於無效宣告階段的修改規定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柏翰
出版日期:
2014.11.13
刊登出處:
台灣/
雙週專利電子報
/
第 101 期
頁 數:
3
點閱次數:
407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權利要求書
;
無效宣告階段
;
修改
;
權利要求的刪除
;
權利要求的合併
;
技術方案的刪除
中文摘要:
現行中國大陸之專利制度,當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被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時,權利要求書的修改規定相較於申請階段或復審階段來得更為嚴格,因此在申請前權利要求的佈局便應考量核准之後的修改規定;故本文在此介紹中國大陸無效宣告階段關於的修改規定,以便作為申請人撰寫時的參考。
目 次:
一、前言
二、修改規定
三、總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李柏翰,中國大陸之權利要求書於無效宣告階段的修改規定,雙週專利電子報,第101期,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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