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仲裁費用的擔保;國際商務仲裁;第三方資助;臨時措施 |
| 中文摘要: |
仲裁費用擔保制度,乃係確保仲裁之相對人如獲得有利判斷時,得以回復其所支付之仲裁費用,屬於仲裁當事人在仲裁程序前階段的攻防焦點之一。仲裁庭如何妥善運用此制度,以符合當事人選擇仲裁作為爭端解決方式之目的,實屬不可忽視的課題。本文擬就仲裁費用擔保制度為介紹,並探究國際商務仲裁中對於此臨時措施裁量理由的標準,並以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以下簡稱 ICC)的裁斷和判斷之內容為中心,進行分析。 本文發現,在仲裁費用擔保之裁斷和判斷理由上,國際商務仲裁所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聲請人之財務狀況、聲請人和相對人之行為、請求是否顯無理由以及仲裁判斷之執行力是否會受到阻礙等因素;其中又以聲請人之財務狀況為最重要的影響因素。而有關第三方資助對於仲裁費用擔保裁斷理由的影響層面上,於國際商務仲裁中,需要證明聲請人的財務狀況有無力償付的情形時,始可藉由審查第三方資助的資助模式,作為仲裁費用擔保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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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一、前言 二、仲裁費用之分配與仲裁費用擔保 (一)美國法則(American rule) (二)費用依循事件原則(cost follow the event 或稱 loser pays) (三)比例分擔原則(factor-based approach) 三、仲裁費用擔保制度之爭議 四、仲裁費用擔保的裁量理由 (一)仲裁判斷之執行力 (二)相對人的行為 (三)請求顯無理由的可能性審查 (四)聲請人之財務狀況和聲請人之行為 五、ICC 仲裁費用擔保理由建立之標準 (一)ICC 商務仲裁案件對於仲裁費用擔保之整理 (二)ICC 仲裁裁斷和判斷理由之標準 六、國際商務仲裁費用擔保理由具體化之建議 (一)聲請人財務狀況和證明程度之客觀化 (二)聲請人惡意行為標準之客觀化 (三)執行力之二階段審查 (四)請求顯無理由僅得初步審查,並視情況為相應之處理 (五)相對人行為依抗辯類型而為不同之處理 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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